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

你忘了,他了嗎?

給我一個家吧!
沒問我,就把我生出來,沒我同意,便把我給拋棄。
當下,有太多的無辜孩子,令人心酸,大人的罪過,留給小孩萬般的無奈,他沒有能力選擇父母,而父母卻有權力丟棄孩子,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事,當你們在男歡女愛的時候,可有想過?「造孽」是很可惡的事嗎,愛的時候孩子是『寶貝』不愛的時候孩子變成了「累贅 」拋棄孩子的父母们,你們可曾聽到孩子的聲聲呼喚~媽媽阿~我想回到妳的身邊,爸爸,請你給我一個家,我不要變成孤兒,也不要上學的時候(衣服)總是,髒兮兮的,鞋子小了,穿了腳好痛喔,沒人會理我,身體常常沒洗乾淨,頭髮都出油了,也不會有人注意,
冬天,夏天,衣服總是 亂穿,這樣的小孩,時常看到,聽到,讓人心酸到不行,不要再造孽了,真的不要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